| | | | | 专题专栏 | 网站地图  
安阳市执行新的“独生子女平安保险”费率
来源:市计生协    发布时间:2009-03-27    作者:
字体大小:[  ]


安阳市执行新的“独生子女平安保险”费率

  独生子女平安保险费率如下:

    1、取消独生子女平安保险30元、50元两种收费标准,实行40元一种收费标准,即:(原50元收费标准降为40元,原保障金额不变)。
    2、扩大承保面。为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,将保险对象从子女扩展到其父母,即增加父母意外身故保险。
    3、提高保障程度。按每份40元收费标准,总保障金额56000元,其中子女保障金额46000元(意外身故保险23000元,意外医疗3000元,住院医疗20000元)。父母意外身故保险10000元(父母意外身故保险各5000元)。
新的独生子女平安保险费率标准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。
  (详情请浏览本站“计生协会”栏目)

 
安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版权所有
技术支持:安阳市殷都区信息中心
技术服务:安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
服务电话:0372-2512880  邮箱:ayrkxx2008@163.com  ICP备案:07005575号 管理
强烈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.0或以上版本: 1024*768 分辨率浏览本站